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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发布时间:2013-04-09


我省发文加快流通业发展

将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、特色化发展

  本报讯记者 陈曦)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》精神,充分发挥流通业在引导生产、扩大消费、增加就业、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业发展的意见。
  《意见》指出,到2020年,我省将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、安全高效、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,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,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。其中流通主体方面,将形成满足区域流通功能、覆盖中心城市的重点流通示范园区30个以上,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流通示范园区5个以上,建成一批国家级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和全省性、区域性公共信息平台。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流通示范企业达到3-4家,3亿元以上流通示范企业超过10家,6000万元以上流通示范企业达到80家以上,省级流通示范园区达到20个以上,省级城乡物流配送中心、重点示范企业达到30家以上。
  为培育壮大流通企业,我省将积极推广现代流通方式和营销模式,推动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,培育一批具有供应链整合能力、有效引导生产、推动内外贸融合的龙头企业。鼓励流通企业通过股权置换、资产收购、兼并重组、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,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、主业突出、核心竞争力强的流通企业集团。与此同时,还将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专业化、特色化发展,对商品交易市场、商业街区、物流园区等商圈内中小流通企业进行重点支持,帮助一批商业模式新、经营特色突出、发展潜力大的中小流通企业做精做强。健全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,扶持发展一批专业服务机构,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融资、市场开拓、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