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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续悬鱼与廉洁境界

原文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5-11 15:30:34

  《羊续悬鱼》是记载在《后汉书·羊续传》中东汉时期清官羊续的一则典故。

  羊续,字兴祖,兖州泰山平阳(今山东新泰市)人,喜欢吃鱼。在担任南阳太守时,手下的府丞焦俭特意给他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“三月望饷鲤鱼”,羊续拒绝,但焦俭再三劝说,羊续无奈收下。可他并没有享用,而是将这条鱼挂在屋外,晒成鱼干。等焦俭再来送鱼时,羊续指着鱼干说:“你上次送的鱼还在这呢,请你一并带走吧!”焦俭惭愧地带鱼离开了。

  就这样,羊续悬鱼的事迹被传开,他因此被当时的老百姓誉为“悬鱼太守”。

  面对下属的“好意”,羊续的这种拒绝有底线、有力道,也有创意,让清风正气直抵人心。他的廉洁行为,可以说,让“身边人”受警醒,让“当时人”受感染, 让“后世人”受启发。

  他的这种“廉”体现在:待人,不因“亲”而破坏原则,即便是在下属官员面前,也必须保持干净、清爽;接物,不因“小”而放弃原则,哪怕是鲤鱼这类微不足道的土特产,一旦触犯廉洁底线,就要大胆说“不”;于己,不因“好”而放纵姑息,正是由于自己喜好吃鱼,对送上门的鱼更得保持戒心,更要严格约束自己。

  羊续悬鱼,言语不多,行动简单,但传递的信号相当明确,包括了“我不该收”的清晰定位,“我不会收”的明确宣誓以及“我不想收”的硬核境界。

  对应的,对送鱼者而言,那就是,你无论过去、现在和将来,都不该送,不能送,也不必送。

  可以说,在追求廉洁的道路上,羊续这种“悬鱼”的做法,是对自己的警示,也是对别人的警示,是对自己的约束,也是对别人的约束,是对自己的保护,也是对别人的保护,对于净化自我、净化他人乃至净化官场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
  当今社会,“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,最大的诱惑是自己,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。”对任何官员而言,每个人都有一块廉洁的“责任田”。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当下,羊续悬鱼的典故对守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而言,一个重要的启示便是,不仅要追求廉洁,更要追求有境界、有品位、有担当的廉洁。

  要当廉洁规范的力行者。廉洁从政不是“一考定终身”,不是一次免疫,终身免疫,而是永远在路上。法官当善于从正面典型中汲取营养,从反面教材中得到镜鉴,修得羊续那般的定力和决心,讲规矩、守底线,即便是所谓的“人情礼”“潜规则”,也必须要始终做到眼睛亮、态度明、行动准,真正将廉政规定的“白纸黑字”变为自觉行动。

  要当廉洁精神的尊崇者。坚实的思想根基是人生行稳致远的“压舱石”。必须敬畏制度、崇尚规则,把廉政规范和法治信仰化作人生的内在追求,对“忽微”不忽视,“小病”不小觑,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始终恪守“严”的主基调,将一切“糖衣炮弹”坚决挡在“心门”之外。

  要当廉洁风气的引领者。羊续悬鱼在有形与无形之中释放出强烈的示范效应,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和响应。作为人民法官,无论环境条件和职务如何变化,不仅要慎终如始地做到自身廉洁,更要善于通过自身的言行示范人、感染人、带动人,包括自己的家人、同事以及当事人,要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出自己的智慧与力量。